《西遊記》講述了唐三藏與徒弟孫悟空、豬八戒和沙悟淨等師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經的故事。
相對的,一般餐廳大部分的菜單都是固定的,就算只是要改變其中一個菜色都會很麻煩。請特別注意要使用不會干擾這種察覺,容易變更的工具吧。
那麼要怎麼辦才好呢?我的方法就是創造不得不改善的【機制】。用【工具】就可以沒有負擔地改善 用【機制】可以創造出不得不改善的環境 〈工具——使用不會增加負擔,容易變更的東西〉 覺察問題的時候,怎樣可以輕鬆地行動,這是能重覆改善的重點。紙膠帶是貼了以後能撕下來的膠帶,所以可以重覆貼很多次。那就是【工具】和【機制】。這種小事累積下來,就會出現差別了。
文:小林世界(Seikai Kobayashi) 【用最快的速度循環PDCA】 可能大家聽不慣「循環PDCA」這個說法,不過如果說成「用最快的速度執行計畫、實行、檢討」的話,應該就會有具體的印象了吧。即使發現了「更怎樣做就好了」,但要去實踐是很麻煩的(人類的本質就是好逸惡勞,所以也沒辦法)。瑞德西韋是美國藥廠吉利德(Gilead Science)開發的,主導開發的還是一位台裔美國人。
武漢病毒所等搶註美國公司新藥專利,明顯是惡意搶註。藥物作用機理沒有研究,動物模型缺乏(連小鼠模型也沒有,更不用提非人類靈長類模型),更遠遠未到臨床那一步,手頭「乾貨」基本沒有,就這樣匆匆提出專利申請,就好比如果哥倫布剛剛啓航西行,就宣佈美洲是西班牙領土一般,令人感到荒謬可笑。第三,該藥的研發和武漢病毒所半點關係沒有。住院的第七天晚上,患者接受了一種叫瑞德西韋(Remdesivir)的藥物的靜脈輸注
第三,該藥的研發和武漢病毒所半點關係沒有。對在我國尚未上市,且具有智慧財產權壁壘的藥物瑞德西韋,我們依據國際慣例,從保護國家利益的角度出發,在1月21日申報了中國發明專利(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用途),並將通過PCT(專利合作協定)途徑進入全球主要國家。
第八天,其臨床症狀立竿見影地改善了:他不再需要吸氧,氧飽和度也恢復到了94%-96%,肺部照片上的斑點也消失了,胃口大開。此前,藥物在細胞水準上能抵抗多種病毒的研究結果也早已公開。據說第三期測試並不理想,沒想到在對抗「武漢肺炎」病毒上能有奇效。這些實驗都是很常規的實驗,雖然信息是有用的,但都只能算很初步的、很快能出結果的實驗。
公司投入的巨額研發費用距離「收成期」只有最後一步。武漢病毒所王曼麗研究員、軍事醫學研究院國家應急防控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曹瑞源副研究員、武漢病毒所張磊砢副研究員、楊興婁副研究員為該論文共同第一作者。其次,吉利德在幾年前已為該藥申請全球專利。後者包括把這個藥物使用在對抗冠狀病毒上,包括SARS和中東呼吸綜合症(MERS)以及「其他冠狀病毒」。
藥物作用機理沒有研究,動物模型缺乏(連小鼠模型也沒有,更不用提非人類靈長類模型),更遠遠未到臨床那一步,手頭「乾貨」基本沒有,就這樣匆匆提出專利申請,就好比如果哥倫布剛剛啓航西行,就宣佈美洲是西班牙領土一般,令人感到荒謬可笑。正當人們為此高興之際,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所卻在網站上宣佈,「我國學者在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藥物篩選方面取得重要進展」,「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生物安全大科學研究中心與軍事科學院軍事醫學研究院國家應急防控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在中國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國際知名學術期刊Cell Research(《細胞研究》)上」發表論文,發現「瑞德西韋」和「磷酸氯喹」(Chloroquine)「能在體外有效抑制新型冠狀病毒」。
第五,在申請專利的日期為1月21日,從最後的論文看,武漢病毒所等最多只做了細胞實驗。這裡既有藥物的發明產品專利(指生產該分子),也有藥物的用途專利(指把這個藥物用在特定的治療方面)。
這個聲明立即引起媒體注意,隨即引起廣泛爭議。早期的治療主要是支持性治療,病況一直沒有好轉,發熱不退,血液檢查指標也在上升,肺部的照片依然「變花」。由於吉利德已申請專利,藥物的結構和性能都是公開的。正如其論文所言「瑞德西韋最近被確認為一種有效的廣譜抗RNA病毒藥物(包括SARS和MERS)等,在細胞水準、小鼠模型和非人類靈長類模型上都證明成效。病人在1月15日從中國返回西雅圖,1月19日入院。武漢病毒所的研究人員,能想到測試這種藥,正是因為此前公開的研究報告。
第一個美國的案例——一個從中國返美的華人,經過醫院利用一種新藥醫治,療效顯著,已經康復。所以吉利德申請的專利已經包含了「武漢肺炎」病毒。
藥物有效性經過臨床檢驗,而不是只在細胞培養水準上的抗病毒活性測試實驗,也不是「雙黃連」、板藍根之類療效不明的中藥,意義非同凡響。吉利德已經和中國幾間醫院合作,得到批准在中國進行數百人的臨床實驗。
瑞德西韋是美國藥廠吉利德(Gilead Science)開發的,主導開發的還是一位台裔美國人。「武漢肺炎」施虐中國,威脅全球。
記錄其診療過程以及臨床表現的科研報告發表在1月31日權威醫學期刊《新英格蘭醫學雜誌》(NEJM)上。這次「武漢肺炎」病毒也是冠狀病毒的一種。原先的希望用於伊波拉病毒治療上,正在進行第三期(最後一期)的臨床測試,尚未獲得美國CDC批准上市。除了乾咳和流鼻涕外,他已沒有其他症狀。
」 換言之,武漢病毒所等把美國藥廠正在研發最後階段的藥,搶先在中國申報了發明專利,還打算把這個專利「進入全球主要國家」。雖然藥物尚未批准正式上市,但距離上市只有最後一步。
基本上,就是把病毒轉入培養中的細胞中,然後測試在不同的藥物和不同的濃度下,觀察細胞的生存率(越有效存活率越高)、檢測病毒基因的在細胞内的RNA複製量的高低、檢測細胞内的病毒蛋白數量的高低。武漢病毒所等搶註美國公司新藥專利,明顯是惡意搶註。
這時,武漢病毒所就高調宣佈已經申請專利,給人以「把別人的研究成果據為己有」的感覺。1月26日,美國科研機搆發表了令人振奮的消息。
如果國外相關企業有意向為我國疫情防控做出貢獻,我們雙方一致同意在國家需要的情況下,暫不要求實施專利所主張的權利,希望和國外製藥公司共同協作為疫情防控盡綿薄之力。住院的第七天晚上,患者接受了一種叫瑞德西韋(Remdesivir)的藥物的靜脈輸注。」 第四,美國在1月26日已宣佈該藥在美國臨床實驗中看到療效,藥廠也已經宣佈和中國幾個機構合作在中國進行臨床測試同樣的,用藥殘留量的多寡也是必須時時刻刻檢討,在台灣也有《自來水水質標準》與《飲用水水質標準》,基本上只要符合法條內的重金屬、化學性、物理性標準就合法,但不少民眾與環保團體也會擔心,規範標準以外的項目未被監測,因此在台灣民眾還是習慣在家中裝設濾水器,同時煮沸後才飲用,因為台灣的水安全一直無法取得人民的信任。
事實上,化學物質日新月異,且不少化工涉及專利,對於公部門來說,很多都是要災害發生以後才知道那些化學物質有害、有毒。就在這個時候,水公司忽然在開庭前夕,訂出前所未見的自來水含「PFOA的安全濃度標準」,經檢測發現杜邦並沒有超標,並以此昭告用水人民一切合法、安全無虞,而訂定這個標準的小組成員之一,就是「利害關係人」杜邦。
荒謬的是,這件事情在當年並沒有不法,因為美國環保局對於化學品採取業者自主管理,雖然政府公告列管化學物質須依法申報管制,然而PFOA是新發明的化學原料,並不在列管範圍內,依法不需申報管制,而且諸多化學研究員與美國政府對於PFOA也是一無所知。Photo Credit: IMDb 謊言二:政府做污染防治 還得邀請「利害關係人」杜邦討論標準 就在杜邦惡意隱瞞並隨意棄置PFOA的50年後,1998年律師羅伯.比爾特接到一位西維吉尼亞州的牧場主人威伯.特南特(Wilbur Tennant)的請託,杜邦在他的牧場旁買下一塊地堆放工廠廢棄物,而在掩埋場建好以後,牧場原本健康的牛就開始出現怪病,導致超過100頭牛隻死亡。
在此之前多只能仰賴運作化學物質的業者自主管理,不只美國,台灣也是如此。謊言一:指望業者自主管理 難防球員兼裁判 事情回到1950年代,杜邦開始向3M購買PFOA作為鐵氟龍製品原料,3M當時就建議杜邦將含PFOA的廢棄物送到專業化學處理廠,然而,杜邦卻直接將數十萬噸的PFOA粉末排入俄亥俄河,還把7100噸含有PFOA的淤泥丟在工廠旁邊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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